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答记者问
- 发布时间: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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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此次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的印发受到社会各界关注。我们想了解一下,出台《方案》的主要考虑是什么?《方案》又有哪些主要特点?谢谢。
申长雨:
谢谢你的提问,我来回答这个问题。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大力促进专利转化运用,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取得良好成效。但同时,仍然面临专利转化率偏低、激励不足、机制不畅、与企业需求结合不紧密、服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这次《方案》的出台,旨在通过组织实施为期三年的专项行动,从提升专利质量和加强政策激励两方面发力,进一步打通堵点、激发动力、激活市场,切实解决专利转化运用的源头质量问题、主体动力问题、市场渠道问题,从而有效提升专利转化运用效益,更好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总的来看,《方案》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突出专利产业化导向和服务实体经济。把专利转化运用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放在服务实体经济上,通过梳理盘活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培育推广专利密集型产品等举措,促进专利产业化,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突出专利制度供给和技术供给的双重作用。要促进专利链与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全面启动实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对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的专利五年没有实施且无正当理由的,可由国家无偿实施,促进专利转化,为产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突出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和超大规模市场优势。要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培育高价值专利组合,建设运行重点产业专利池,激发各类主体创新活力和转化动力。同时,有效发挥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为新技术应用和新业态发展提供丰沃土壤,面向未来产业等前沿技术领域鼓励探索专利开源,扩大专利产业化的规模和效益。
四是突出统筹兼顾和分类施策。统筹协调专利创造和运用、创新投入和产出、产业发展和安全等三个方面重大关系,强化部门协作和央地协同,在盘活存量专利、培育中小企业、激发内生动力、构建服务生态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努力提升专利综合运用效益。
五是突出目标导向和效益导向。注重工作成果可检验可评价可感知,建立专利实施、转让、许可、质押、进出口等各类数据监测机制,以实际数据来检验专项行动方案的实施成效。谢谢。
界面新闻记者:
高校是基础研究主力军和重大科技突破策源地,也是科技成果的重要供给侧。请问,教育部近些年在促进高校专利转化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谢谢。
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司长雷朝滋:
谢谢这位媒体朋友的提问。促进高校专利转化运用是推动高校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决定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有两个关键因素,首要的是科技成果本身的质量,这是内因;其次是政策激励措施,这是外因。近年来,教育部结合高校实际,重点从“提升成果质量”和“加强政策激励”两大因素着手,加快推动高校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第一,提升成果质量,强化科技成果源头供给。这里所说的“质量”指成果是否符合产业、企业生产实际需求。提升成果质量,就是要求科技问题从生产实践中来,科研成果到生产实践中去。近年来,教育部大力推进高校有组织科研,于2022年印发《关于加强高校有组织科研 推动高水平自立自强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引导高校科技创新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产业发展需要,真正做到基础研究要真有发现,技术创新要真解决问题,成果转化要真有效果。特别是联合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出台《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 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探索实施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大力提升专利质量。过去,一项技术无论是否有必要申请专利进行保护,只要发明人提出专利申请,高校都会按照既有程序协助开展专利申请工作,由此难免产生不是为了保护创新而申请的专利。推进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就是希望通过评估专利的应用前景,决定是否应该申请专利,从而保留高质量、有转化前景的专利。
第二,加大政策激励,采取多种转化方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在指导高校严格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要求,加大成果转化奖励力度的同时,创新激励政策,激发科研人员责任感和使命感。一是率先调整资助奖励政策,停止对专利申请的资助奖励,大幅度减少并逐步取消对专利授权的奖励。二是倡导高校通过普通许可,而不是独占许可的方式实施专利转化。独占许可相对而言,收取的许可费较高,对企业来说资金压力更大、风险更大,企业的决策过程更为慎重。而普通许可降低了企业的实施成本,更有助于专利转化。三是鼓励以基本许可费加提成的许可费计算方式,替代一次性付清许可费用,消除企业因过高的许可费用而产生的顾虑,同时也保障高校科研人员获得成果转化的长期收益。
以上就是教育部做的一些改革和探索。谢谢!
凤凰卫视记者:
《方案》提出,要推动外资企业在市场化原则下进行专利转化,请问如何回应外资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关切与诉求,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的营商环境,从而促进更大规模的利用外资?谢谢。
申长雨:
谢谢你的提问,我来回答这个问题。对外开放是中国的基本国策。中国政府始终坚持依法严格保护外资企业的知识产权,营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来华申请专利和转化实施专利。
数据显示,2012年至2023年9月,国外在华发明专利授权量累计达到105.5万件,发明专利有效量达到89.7万件。今年前7个月,我国知识产权使用费进出口总额达2238亿元,同比增长3.2%。其中,进口1751.7亿元,同比增长2.8%。这些数据都充分体现了外资企业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认可。
《方案》明确提出,鼓励海外专利权人、外商投资企业等按照自愿平等互惠原则,在中国境内转化实施专利技术,体现了中国政府致力于打造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创新环境的鲜明立场。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与相关部门一起,从三个方面着手,更好回应和解决外资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关切和诉求,促进更大规模利用外资。
一是完善与外资企业的沟通交流机制。建立与外资企业的常态化机制化沟通渠道,广泛听取外资企业意见建议,及时回应外资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关切和诉求。例如,完善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打击专利恶意无效和商标恶意注册、撤三等行为,为外资企业在华经营提供更好的知识产权服务。
二是依法严格保护外资企业的知识产权。坚持对内外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加大专利执法指导和侵权纠纷办案力度,严厉打击网络侵权行为,加强技术秘密保护,助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
三是推动各国在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基础上开展专利技术交流合作。依托中美欧日韩、金砖国家等知识产权合作机制,加强与产业界对话交流,办好上海知识产权国际论坛、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中国(无锡)国际设计博览会等知识产权论坛和展会,促进知识产权的国际合作交流与专利技术产品的交易转化,促进更大规模利用外资。谢谢。